制藥用水幾乎貫穿于藥品及相關產品生產的各個環節,因此它被喻為藥品及相關產品生產的“生命線”。作為重要原輔材料的水,直接影響藥物產品的質量。因此它必須同藥品生產的其他原輔材料一樣,達到藥典規定的質量標準。
大輸液、針劑、口服液等制劑生產
原料藥的提取洗滌、針劑、膠囊生產
眼藥水及護理液的生產
醫院血誘室、生化分析室、手術室無菌水
多效蒸餾水機原料水、洗瓶水
化妝品工藝用水、洗滌用品用水
生化藥物制品、診斷試劑
GMP(1998修訂)*34條規定:“純化水,注射用水的制備、儲存和分配應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。儲罐和輸送管道所用的材料應無毒、耐腐蝕。管道的設計和安裝應避免死角、盲管。儲罐和管道要規定清洗、滅菌周期。”
GMP(1998修訂)附錄總則中明確規定:“藥品生產過程的驗證內容必須包括工藝用水系統”。
1)純化水處理系統概述
純化水制備系統沒有一種固定的模式。常用的程序是:以飲用水為原水,步,前處理(預處理)去除懸浮物、有機物、膠體、細菌等雜質并脫去余氯,使水的濁度降到1度以下;*二步是脫鹽,去除水中以離子形式存在的無機物和氧氣;*三步是后處理(精處理)進一步去除*微細顆粒、細菌和被殺死的細菌殘核。
2)系統設備組合的選擇原則:
滿足純化水質量要求;
滿足制水效率要求;
盡量減少能耗;
方便維修和管理。